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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审核评估评建阶段性工作安排的通知

作者:评建工作办公室    时间:2024-10-16    点击数:

全校各单位:

为进一步落实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相关会议及《关于全面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评建[2024]4号)文件精神,有效保障审核评估评建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完成,现将近期各单位需要完成的工作提醒通知如下:

1.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评自建情况,撰写评建工作总结(3000字左右)和PPT,包括部门基本情况、支持服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举措和成效、特色亮点、存在问题及其进一步整改措施。

(责任单位:各职能部门,截止时间:10月底前)

2.相关职能部门撰写“三全育人”“师资引育”“实践教学”“课程思政”“公共艺术”“产教融合”“科教融汇”及“创新创业教育”等专题的示范案例。

(责任单位:发展规划处、学生处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课程中心、科研处、校地合作办公室、招生就业处,截止时间:10月底前)

3.完善丰富二级学院网站“审核评估”专栏内容。专栏一般应包含通知公告、评建动态、政策文件等内容,并且保持动态更新,能较好地向社会各界展示本单位师生积极工作,满怀信心全力迎接审核评估的良好氛围和状态,板块内容每周更新应不少于1篇。

(牵头单位:各学院(书院))

4.推出“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展”系列专题报道。学校将通过新媒体、校园广播、校报等平台推出系列专题报道,全面展示近年来各学院在立德树人、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举措与成效、特色与优势。文章标题自拟,要凝练特色,突出重点,彰显亮点,有数据支撑、图文并茂、见人见事、可读性强。稿件纸质版需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评建办宣传组(办公楼231办公室)。学校将按照来稿顺序进行组合发布。

投稿联系人:孙旭涛;投稿邮箱:xcb@xcu.edu.com;

联系电话15836586700。

(牵头单位:各学院(书院),时间安排:10月-11月)

5.根据审核评估要求,面向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,进一步优化完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(含实验指导书),形成电子版并装订成册(培养方案以学院为单位、教学大纲以专业为单位)。

(牵头单位:各学院,截止时间:10月底前)

6.编制近三年以来各专业培养方案内所有课程的课程清单、试卷清单、毕业论文(设计)清单,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教学档案的整理与归档工作。

(牵头单位:各学院,截止时间:10月底前)

7.依据我校评估类型(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),围绕学院自评评估指标,结合学院实际,聚焦审核重点,撰写《学院自评报告》,同时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分类归档。

(牵头单位:各学院,截止时间:10月底前)

8.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聚焦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痛点、堵点和难点问题,如教师教学发展、人才培养模式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实践教学、双创教育、产教融合、科教融汇、教育数字化和质量保障等,撰写高质量示范案例。(学院案例内容及字数要求与学校示范案例要求一致)

(牵头单位:各学院,截止时间:10月底前)

相关工作要求: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全面树立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、以评促强思想。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,统筹规划、做好分工,压实责任,切实保障本部门各项各项评建工作高质量完成。

依据《许昌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》(院政[2024]61号)文件精神,学校将在近期成立评建工作检查组,对各专项工作组、职能部门、教学单位审核评估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全面检查,请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《关于全面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评建〔2024〕4号)要求,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工作。

评建工作办公室

2024年10月15日